欧洲项目:当升科技拟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品有限公司在芬兰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公司”),负责当升科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其中,当升科技为欧洲公司的控股股东,SK拟参与甲方欧洲公司的投资建设,投资比例不超过30%。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私募基金从事配资业务。
亚洲项目:为进一步拓展正极材料业务,双方同意以共同出资的方式在韩国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韩国公司”),合作发展正极材料业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就韩国公司而言,甲方拟持有韩国公司不高于49%股份,乙方为韩国公司的控股股东,拟持有韩国公司不低于51%股份。如有必要另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公司”),就中国公司而言,甲方为中国公司的控股股东,拟持有中国公司不低于51%股份,乙方拟持有中国公司不高于49%股份。双方同意未来通过韩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共同拓展美国市场业务。甲方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产品供货合作:当升科技和中国公司(如成立)承诺优先向韩国公司供应锂电正极材料一次料产品,韩国公司承诺优先向甲方和中国公司(如成立)采购锂电正极材料一次料产品,用于供应韩国和美国市场。同时,双方同意在磷酸铁锂业务上开展合作,具体合作方式和内容将在后续签订的协议中另行协商。
据悉,SK及其子公司为当升科技长期合作伙伴。2018-2020年,当升科技对SK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14.61万元、16,211.21万元、83,402.2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9%、7.10%、26.20%。
当前,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传统车企加速向新能源汽车转型,近年来亚洲、欧洲、美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式增长,渗透率快速提升,海外市场未来将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新的增长引擎,市场空间巨大。
对于本次战略合作,当升科技表示,公司本次与SK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融入全球优质电动汽车产业链,持续扩大公司在亚洲、欧洲和美国市场的份额配资一流股票配资门户,为公司后续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公司产能的充分释放提供有力的保障,将牢固奠定公司未来在全球产业链的竞争力和影响力。